1、轻型木结构是采用规格材、木基结构板材或石膏板制作的木骨架墙体、楼盖和屋盖组成的结构体系。轻型木结构的层数不宜超过3层。对于上部结构采用轻型木结构的组合建筑,木结构的层数不超过3层,建筑总层数不超过7层。木骨架组合墙体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建筑、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办公建筑和丁戊类厂房(库房)的非承重外墙以及房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,高度为54m以下普通住宅和高度为50m以下的办公楼的房间隔墙
2、构件之间的连接包括钉连接、螺栓连接、齿板连接及通用或专用金属连接件连接等,以钉连接为主。连接形式及相关尺寸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木结构设计规范》GB50005进行设计。
(责任编辑:潇湘木艺)